天位多功之位(柔中);变坎错离综坎。
六五: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。
象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子夏易传;隂居貴盛而委質於二,靜而無為,居貴有祉,理得於中。愿心而行,非權之逼也。忘巳而與能,聖人之道也。故元吉矣。
《九家易》曰:五者,帝位,震象称乙,是为帝乙。六五以阴处尊位,帝者之姊妹。五在震后,明其为妹也。五应于二,当下嫁二。妇人谓嫁曰归。故言“帝乙归妹”。谓下居二,以中和相承,故“元吉”也。
震为帝,坤为乙。帝乙,纣父。归嫁也。震为兄,兑妹,故嫁妹。祉,福也。谓五变体离,离为大腹,则妹嫁而孕,得位正中,故“以祉元吉”也。
《象》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五下于二,而得中正,故言“中以行愿”也。
六五,帝乙归妹,以祉元吉。
朱熹:以阴居尊,为《泰》之主,柔中虚已,下应九二,吉之道也。而“帝乙归妹”之时,亦尝占得此爻,占者如是,则有祉而“元吉”矣。凡经以古人为言,如高宗、箕子之类者,皆放此。
程传:史谓汤为天乙,厥后有帝祖乙,亦贤王也。后又有帝乙。《多士》曰:自成汤至于帝乙,罔不明德恤祀。称“帝乙”者,未知谁是。以爻义观之,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礼法者也。自古帝女虽皆下嫁,至帝乙然后制为礼法,使降其尊贵,以顺从其夫也。六五以阴柔居君位,下应于九二刚明之贤,五能倚任其贤臣而顺从之,如帝乙之归妹然,降其尊而顺从于阳,则以之受祉,且元古也。“元吉”,大吉而尽善者也,谓成治《泰》之功也。
项安世曰:帝女,下嫁之札,至汤而备。汤嫁妹之辞曰: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。阴之从阳,女之顺夫,天下之义也。往事尔夫,必以礼义。汤称天乙。或者亦称帝乙乎?
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程传:所以能获祉福且元吉者,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,有中德,所以能任刚中之贤,所听从者,皆其志愿也,非其所欲,能从之乎!
王宗传曰:“中以行愿”,谓以柔中之德,而行此志愿以合乎下,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,所谓“上下交而其志同”如此。
六五.帝乙归妹。以祉。元吉。
[译文]六五,帝乙嫁出少女,以此得福,大吉。(帝乙:商代帝王。归:女子出嫁。妹:为少女之称。祉:福泽。)
<象>日:以祉元吉,中以行愿也。
[译文]《象传》说:以此得福而大吉,说明六五以中道实行应下的心愿。
[提示]居尊而下交,是“泰”之道大成的象征。
帝乙是商纣王之父,史称殷高宗。帝乙把他的小女儿嫁给了当时的西部诸侯姬昌,称为“帝乙归妹”。古人称少女为“妹”。姬昌就是后来的周文王。帝王的千金是十分尊贵的,仍然需要屈尊下嫁给贤臣,才能获得福祉。爻辞借用这一典故,说明六五以阴爻居上体之中的君位,位尊而性柔,能够屈己之尊与下体的阳爻九二相应,以助成阴阳交泰的实现,这是莫大的吉祥。
《象传》的补充说明也很有深意。六五屈尊而下交并不是勉强的,而是“中以行愿也”。由于它能依中道而行,深知与九二上下交济的必要;为了实现应下的愿望,它主动、自觉地屈尊而下交于九二。假如这位金枝玉叶的帝女委屈而勉强地降格下嫁,就不可能有夫妻和美的生活,阴阳交泰的局面也就不可能出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