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位多惧之地(当位);变震错巽综艮。
六四:无不利,撝谦。
象曰:无不利,撝谦;不违则也。
子夏易传;謙以在位,不僭不偪,不違其則者也。以之奉五,而待於三,奉事得宜,指撝皆從,无不利也。謙敬之利,道之然也。
荀爽曰:四得位处正,家性为谦,故“无不利”。阴欲捴三,使上居五,故曰“捴谦”。捴,犹举也。
《象》曰:无不利捴谦,不违则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阴捴上阳,不违法则。
六四,无不利,撝谦。
朱熹:柔而得正,上而能下,其占“无不利”矣。然居九三之上,故戒以更当发挥其谦,以示不敢自安之意也。
程传:四居上体,切近君位,六五之君,又以谦柔自处,九三又有大功德,为上所任,众所宗,而己居其上,当恭畏以奉谦德之君,卑巽以让劳谦之臣,动作施为,无所不利于“撝谦”也。“撝”,施布之象,如人手之撝也。动息进退,必施其谦,盖居多惧之地,又在贤臣之上故也。
梁寅曰:六四柔而得正,上而能下,可谓谦矣,“无不利”矣。然处近君之地,在功臣之上,故戒以更当发挥其谦也。世之人臣,固有执柔守正,不与物竞者矣。然或暗于事理。辞受失宜,无功而受其禄,无实而处其名,若是者失谦之道矣,不可以不戒也。
李光地:“无不利撝谦”,《本义》作两句,《程传》作一句,观夫子《象传》,则程说近是。
无不利撝谦,不违则也。
朱熹:言不为过。
程传:凡人之谦,有所宜施,不可过其宜也。如六五“或用侵伐”是也,唯四以处近君之地,据劳臣之上,故凡所动作,摩不利于施谦,如是然后中于法则,故曰“不违则”也,谓得其宜也。
《朱子语类》云:“不违则”,言不违法则,“撝谦”是合如此,不是过分事。
六四,无不利。撝谦。
[译文]六四,无所不利,挥手不受谦逊的虚名。(撝:音hu,挥手拒绝。)
《象》曰:无不利撝谦,不违则也。
[译文]《象传》说:挥手不受谦逊的虚名无所不利,因为这样做不违背法则。
[提示]要避免谦虚过度。
“撝”是“挥”的意思。“撝谦”有两种解释,一说认为是发挥谦虚的美德,另一说认为是挥退过分的谦虚。我们取后一说。凡事超过了限度,做过了头,都不好。过分的谦虚,其中很可能掺杂着虚伪的成分,使人感到并非出于诚心。再说,有时候就该当仁不让,不必点头哈腰,退避三舍。对待谦虚的人切勿高傲,对待高傲的人不必谦虚!
我们看谦卦下体的三爻,初六“谦谦”以自养其德性,六二“鸣谦”已有得于心中,九三“劳谦”而万民悦服,谦虚之道已经得到了最充分的表现,再谦虚下去就有过谦之嫌了,应该适可而止了。所以谦卦上体的三爻,都有防止过谦之义。到了六四,本来就是阴柔之质,以居于阴位,不患其不能谦虚,而患其谦虚过度。所以这时六四挥手不受谦逊的虚名是对的,是无所不利的。这就是“撝谦”之义。不可不谦,也不可过谦,需要的是适度的谦虚。“过犹不及”(过分与不足同样不好),这就是儒家的“中道”的法则。所谓“适度”就是符合于“中”的法则。所以六四要挥退过分的谦虚。针对可能产生的误解,《象传》特意强调指出:“撝谦,不违则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