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经六十四卦之比卦初六爻正解
地位难知之始(失正);变震错巽综艮。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他,吉。
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子夏易传;衆各保其所居也。能初以求比,是以吉也。知乎幾,辨乎微,爲天下首。比必自誠信盈於素分也。素分盈,則主恩及,而他吉來矣。
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虞翻曰:孚谓五。初失位,变来得正,故“无咎”也。坤器为缶。坎水流坤。初动成屯。屯者,盈也,故“盈缶”。终变得正,故“终来有它吉”。在内称来也。
荀爽曰:初在应外,以喻殊俗,圣王之信,光被四表。绝域殊俗,皆来亲比,故“无咎”也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荀爽曰:缶者应内,以喻中国。孚既盈满中国,终来及初,非应,故曰“它”也。《象》云:“有它吉”者,谓信及非应,然后吉也。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吉。
朱熹:《比》之初贵乎有信,则可以“无咎”矣。若其充实,则又有它吉也。
程传:初六,《比》之始也。相比之道,以诚信为本,中心不信而亲人,人谁与之?故《比》之始,必有孚诚,乃“无咎”也。“孚”,信之在中也。诚信充实于内,若物之盈满于缶中也。“缶”,质素之器,言若缶之盈实其中,外不加文饰,则终能来有它占也。“它”,非此也,外也。若诚实充于内,物无不信,岂用饰外以求比乎?诚信中实,虽它外皆当感而来从。孚信,《比》之本也。
郑氏汝谐曰:五为《比》之主,初最远而非其应,何以有吉义?盖几生于应物之先,而诚出于志之未变,故以信求比,何咎之有?“盈”,充也。“缶”,素器也。居下而位卑,扩吾之信以充之,虽远而非其应,终必应而“有它吉”矣。“有它吉”者,非期于必得而得之也。
胡炳文曰:与人交止于信。亲比之初,能有诚信,所以比之“无咎”。及其诚信充实,则非特无咎,又“有它,吉”。初六不与五应,故曰“有它”。《大过》九四、《中孚》初九皆曰“有它”,彼则戒其有它向之心,此则许其有它至之吉也。
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程传:言《比》之初六者,《比》之道在乎始也,始能有孚,则终致有它之吉,其始不诚,终焉得吉,上六之凶,由无首也。
蒋悌生曰:爻辞“有孚”凡两更端,及“盈缶”等语,《象传》皆略之,直举初六为言,可见《比》之要道,在乎始先,此义与卦辞“后夫凶”之意相发明。
初六,有孚比之。无咎。有孚盈缶,终来有它,吉。
[译文]初六,心怀诚信地亲附,没有过错。充满诚信如同美酒盈缸,终究会有意外的吉祥(孚:诚信。缶:音fou,盛酒的瓦器。它吉:它至之吉。)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它吉也。
[译文]《象传》说:在开始阶段的亲附,会有意外的吉祥。
[提示]强调亲比贵在诚信。
与人亲比最重要的是心怀诚信,取得信赖。虽然初六地位低微,遥居“荒外”,位置也不相应,但在不利的条件下,能够以诚信求亲附于“至尊”九五自可无咎。待人以诚,人必报之以诚。诚信确实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大法则,这就是爻辞所说的“有孚比之”了。如果能够“有孚盈缶”,诚信充满于内,像装满美酒的瓦缸一样,满腹皆诚,不但可以免咎,最终甚至会得到意外的好处(“它吉”)。《象传》又进一步指出“比之初六”的重要,还是因为初期阶段的亲附更能体现诚意。这与上九的“后夫凶”正好是鲜明的对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