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位多功之位(中正);变艮错兑综震。
九五: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,终莫之胜,吉。
象曰:终莫之胜,吉,得所愿也。
朱熹:“陵”,高阜也。九五居尊,六二正应在下,而为三四所隔。然终不能夺其正也,故其象如此,而占者如是则“吉”也。
程传:“陵”,高阜也。鸿之所止,最高处也,象君之位。虽得尊位,然渐之时,其道之行,固亦非遽。与二为正应,而中正之德同,乃隔于三四,三比二,四比五,皆隔其交者也。未能即合,故“三岁不孕”。然中正之道,有必亨之理,不正岂能隔害之,故“终莫之”能“胜”,但其合有渐耳,终得其“吉”也。以不正而敌中正,一时之为耳,久其能胜乎。
李光地:此卦之爻象,与《归妹》同。不择阴爻阳爻,皆有妇象也。先儒见三五两阳爻皆言妇,故于三则以妇指四,于五则以妇指二。今推爻意,盖三五皆取妇象,三无应者也。五虽有应而反其类者也。既取妇象而所应者阴,是之谓反类,其失卦义,又有甚于无应者矣。故三犹“孕”,也,但“不育”耳。五则“三岁不孕”,盖不相和合之甚者也。三过刚,故戒以“御寇”,恐其不能慎也。五有中正之德,故无戒辞,而直以“终莫之胜”决之,“胜”字《蒙》九三“御寇”之义。夫谗邪,国之寇也。君子之进,所以不能和合而通者,寇胜之也,然如九五之德,则所谓可以正邦者。当渐之时,有终吉之理,岂谗邪所能胜哉。
终莫之胜吉,得所愿也。
程传:君臣以中正相交,其道当行,虽有间其间者,终岂能胜哉?徐必得其所愿,乃渐之吉也。
子夏易传;陵高,安之所。二本應五,三近止之,至五而三,故曰三嵗不孕。夫務於大功者,不檢於細故,細故不有,匪正之事不甚非之,及其得至於大位,則人莫敢不懼,而道自復也。
虞翻曰:陵,丘。妇,谓四也,三动受上时,而四体半艮山,故称“陵”。巽为妇,离为孕,坎为岁,三动离坏,故“妇三岁不孕”。莫,无。胜,陵也。得正居中,故“莫之胜,吉”。上终变之三,成既济定。坎为心,故《象》曰“得所愿也”。
《象》曰:终莫之胜吉,得所愿也。
虞翻曰:上之三,既济定,故“得所愿也”。
九五,鸿渐于陵,妇三岁不孕,终莫之胜,吉。
[译文]九五,大雁渐渐飞到山岗之上,妻子长期未怀身孕,但外物侵阻最终不能取胜,夫妇达到了结合目的,获得吉祥。(三岁:指多年。)
《象》曰:终莫之胜吉,得所愿也。
[译文]《象传》说:外物侵阻最终不能取胜,夫妇达到了结合的目的,获得吉祥,说明九五必将应合六二的心愿。
[提示]克服阻力,如愿以偿。
九五取象于“鸿渐于陵”,陵是高岗,这是大雁所能栖息的最高处了。
所以这也是渐进的最高境界。九五以阳居阳,而且居中得正,有中正之德,这也是渐进所要具备的最好条件。当然任何渐进都需要一个过程,处渐之时,好事坏事都不可能立见分晓。
九五与六二之间是阴阳正应,六二好像一时未得九五之合,因此六二竟然多年未能怀孕。
是的,阴阳相合乃是天理,可获吉祥,但是九五与六二之间还隔着九三与六四,九五是经过长期的斗争,克服重重阻力,才达到与六二相合的目的,从而完成渐进之功的。 ’
处渐之时,我们一定要树立必胜的信心,修养中正之德,那么光明一定会属于我们,谁笑到最后,谁就笑得最好。
上一篇
下一篇
雷山小过卦是周易六十四卦中的第六十二卦,这里给大家整理易经雷山小过卦全面的卦辞、爻辞原文、译文、注释及白话详解方面的内容,是卦象研究、爻辞断卦的重要依据,供爱好者参考。第一部分:雷山小过卦卦辞原文、译文及注释详解第二部分:雷山小过卦爻辞原文
解读易经(第二十八卦)——大过卦6.4万阅字体:二十八、大过卦大过卦是易经中的第二十八卦,本卦为异卦相叠(巽下兑上)。《易卦》作者将这凶吉绝然相反的占卜之辞同系于一卦,意在反映大过的卦、爻之象预示着多种意义。本卦二、三、四、五,四爻为阳,初
在易经六十四卦中,泽山咸卦(咸卦),本卦是异卦艮兑相叠,艮卦在下,代表少男,兑卦在上,代表少女。下期讲解易经中雷风恒卦与风火家人卦的感情智慧,敬请等待。
内容导航:易经五十五卦丰卦怎么解释求解姻缘,《易经》第五十五卦,请大师解卦第55卦丰卦上震下离卦,六五、上六为变爻详解?此卦与丰卦相反,互为“综卦”。电闪雷鸣,是上天垂示的重大天象,这也是丰卦的卦象。易经主要有两种算卦的方法,一种是大衍筮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