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地剥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天夬|综卦:地雷复|交互卦:坤为地
【原文】剝,不利有攸往。
【原文】彖曰:剝,剝也,柔變剛也。不利有攸往,小人長也。順而止之,觀象也。君子尚消息盈虛,天行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山附于地,剝。上以厚下安宅。
【原文】初六:剝牀以足,蔑貞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足,以滅下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剝牀以辨,蔑貞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辨,未有與也。
【原文】六三:剝之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之无咎,失上下也。
【原文】六四:剝牀以膚,凶。
【原文】象曰:剝牀以膚,切近災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貫魚,以宮人寵,无不利。
【原文】象曰:以宮人寵,終无尤也。
【原文】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剝廬。
【原文】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,小人剝廬,終不可用也。
剥,不利有攸往者,剥,落也。以隂剥陽,以小人損君子,是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。小人侵害君子,故君子不利有攸往。
象曰:山附于地,剝者,山本高峻,今附于地,是剥落之象也。上以厚下安宅者,宅人居者也。剥之為體,自下而起為乾,從初九而至剥也,即是小人在下而起,上侵于君子,君子即可敦厚為德,制伏下人,各令安其居也。
初六:剥牀以足,蔑貞凶。蔑,削也。牀者,人所安之物也。今剥道自下而起,似侵剥牀足,人漸不安處,削除中正之道,所以凶也。
六二:剥牀以辨,蔑貞凶。是牀梐之間,牀足之上,分辨之處也。剥之漸盛削不已,至于牀梐之間,分辨之處,削去正道,正道陵夷,所以凶也。
六三:剥之无咎。衆皆剥陽,唯六三與上九相應,是獨親狎于君子,雖當剥時,可以无咎也。
六四:剥牀以膚,凶。牀既削盡,以至人膚身體被其侵剥,切近于災,故為凶矣。
六五:貫魚以宮人寵,无不利者。獨處于尊,為剥之主,衆隂皆歸,騈頭相次,如貫穿之魚,小人得寵,以消君子。若接待衆隂,而似宫人在内,未能害于外政矣。既不預政事,故云无不利也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剥廬者。處剥之上,獨處不落,猶碩果之不食。若君子處于此位,似車輿運載下人,令其獲安,故云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。小人處此上位,即侵削下人廬舍,民何以安?故曰小人不可用為君長,故曰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
今天共同学习《易经》第二十五卦:无妄卦《序卦传》曰:“复则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意思是《象辞》说:无妄卦的卦象是震(雷)下乾(天)上,好比在天的下面有雷在运行之表象,雷在天下运行,万物都不可以虚妄。初九,无妄,往吉。
未济卦是既济的综卦,下坎上离,离为火,坎为水。二十:五卦的主卦是二卦坎卦,卦象是水,阳数是二十;客卦是五卦离卦,卦象是火,阳数是五十。象曰:火在水上,未济。《象辞》说:本卦上卦为离,离为火;下卦为坎,坎为水。火在水上,水不能克火,是未济卦的
易经六十四卦。有关易经六十四卦之卦序,粗看起来应是早已有权威性定论的课题。通行本的卦序来自《序卦传》,乾、坤、屯、蒙、需、讼…是春秋时期仁义道德礼教兴起时的产物,偏重于哲理。作为占筮的依据,此序列对理解卦象卦义,或会更合原意一些。现用通行本
观卦是《易经》六十四卦第20卦,代号是0:3,主卦是坤卦,卦象是地,阳数是0;客卦是巽卦,阳数是3,卦象是风。①观是本卦标题。《哲学易经》之《观卦》---李建明观:盥而不荐,有孚若。易经第二十卦观卦(占的是问我和我男友在9月底之前可不可以合